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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生活

台北市查網購化妝品 半數不合格

(本报讯)台北市法務局與衛生局今天(8日)公布抽查購物網站販售的30件化妝品結果,其中有半數標示不符規定或廣告誇大不實,將對業者開罰。

母親節將至,各大化妝品通路紛紛進行各種促銷活動,因此法務局及衛生局於母親節前夕,抽驗6大購物網站(7net 雲端超商、奇摩購物中心、Pchome線上購物、momo購物、東森購物及森森購物)販售的30項化妝品,為消費者把關。

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抽驗的化妝品包含口紅、眼影、腮紅、精華液、化妝水等商品,檢驗結果顯示,重金屬、甲醛及塑化劑含量均符合衛生福利部的規定;但有11項化妝品疑未依規定標示產品成分等資訊或標示虛偽誇大,4項產品廣告詞句誇大不實。後續將對違規化妝品業者進行裁罰,並要求網購業者下架。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邱秀儀表示,化妝品應在外包裝標示「用途」、「用法」「全成分」及「許可證字號」等說明,標示不符規定的業者最高可裁罰新台幣10萬元;另外,化妝品廣告詞應依成分向衛生機關申請廣告核准,4項涉及廣告誇大不實的化妝品廠商,最高可處5萬元。

邱秀儀提醒消費者,選購化妝品時謹記小秘訣「一不二要」:「不輕信誇大療效宣稱、要購買來源清楚產品、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

陳信誠說,若消費者因化妝品消費產生任何爭議或消費相關問題,可撥打全國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台北市消費者服務中心將為市民提供消費諮詢及申訴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