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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術

彰化縣市簽約 合作共管彰化藝術館

(本报讯)彰化縣政府16日和彰化市公所簽約,兩邊協議彰化藝術館由彰化市公所繼續管理9年,縣府和市公所都認為,此舉有利縣市合作。 

 被彰化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的彰化藝術館,建於日據時期,前身為「彰化公會堂」,後來改名成為中山堂,原本是民眾集會場所,後來成為彰化市清潔隊的辦公處所,在翁金珠擔任縣長時,登錄為歷史建築,且與市公所簽下協議,推動中山堂成為彰化藝術館。 

 16日的簽約記者會,彰化縣長魏明谷以及彰化市長邱建富2人都出席記者會,代表簽下協議,約定未來彰化藝術館將由彰化市公所繼續管理維護9年。 

 魏明谷說,今天的簽約象徵縣市的合作更加緊密,未來彰化藝術館可以和鄰近的彰化美術館、武德殿合作,發展藝術文化,培養在地的藝術人才,而縣市之間在交通、文化方面都可以合作,大家一起為彰化打拚,讓彰化市成為彰化縣發展的火車頭。 

 邱建富則表示,彰化藝術館在市公所管理期間,已經成為受歡迎的藝術展覽空間,他要感謝翁金珠及魏明谷,希望未來彰化縣與彰化市的合作共創雙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