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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經濟

大戶條款延至107年實施

(本报17日讯)證所稅大戶條款今天在立法院財委會進行審查,原本以為今天會協商到下午才定案,沒想到中午過後就達成共識,大戶條款暫緩三年實施,到民國107年再實施。對於這項決議,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本來希望爭取暫緩五年實施,雖然最後決議三年,但尊重立法院決議。他認為三年時間足夠大戶調整投資步驟,也樂觀期待未來一兩年大戶資金會回流台股。
 
立法院財委會審查大戶條款,由於財經雙首長對大戶條款立場不同,且立委也有多種想法,一度以為可能到下午才會有定論。沒想到中午過後財委會協商完成,大戶條款沒有廢除也沒有調整門檻,而是直接暫緩三年實施,到民國107年再實施。
 
針對這項決議,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已跟立委充份表達意見,希望爭取股市更大的發展空間,原本希望暫緩實施五年,現在爭取到三年,應該可以讓大戶及一般投資人有較大發展空間。曾銘宗說:「相信爭取三年時間,讓大戶及一般投資人有一定期間維持它們投資步驟及資金的安排」。
 
他認為,今年大戶條款在市場上發效八月份開始的,暫緩三年實施後,相信未來一兩年大戶資金會慢慢回來。曾銘宗說:「爭取了三年,相信未來一兩年大戶會慢慢回來,有一定反應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