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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論壇

立院初審 軍中禁閉改為悔過

(本报讯)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19日)初審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士兵「禁閉」處罰修正為「悔過」,並增加軍士官不同的懲罰種類。不過,由於朝野對「悔過處分得提出異議」的適用對象,未能達成共識,相關條文將保留送朝野協商。
洪仲丘案促使軍方推動禁閉室懲處制度改革,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9日下午聯席初審「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根據初審通過條文,士兵「禁閉」皆改為「悔過」。另外,為周延懲罰機制,懲罰種類增列軍官「降階」及「降級」;士官增列「撤職」、「降階」及「檢束」;士兵增列「罰薪」,並刪除士官兵「管訓」的懲罰。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司長陳正棋表示,修法後不會增加員額或經費的支出,但新增「降階」的懲罰,後續還有其他配套修法。陳正棋表示,國防部已規劃辦理修法後的教育訓練,並積極規劃配套。他說:『(原音)其他包括懲罰法施行細則、悔過實施辦法、執行細節及與法院之聯繫協調作業規定等,亦均已積極規劃相關完整的執行配套,屆時可使各級部隊順利執行修正後的懲罰法。』
至於「悔過」期間,被懲罰人或其親人可提出異議,並由權責長官於受理24小時內完成審查,認為有理由就取消處分;認為無理由即將當事人連同卷宗移送法院,由法院準用「提審法」規定處理。有立委認為,以洪仲丘案為例,可提出異議的人應包括軍中同袍,但會中未能達成共識,相關條文保留送交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