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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經濟

國銀轉投資上限放 海外併購能量增5千億

(本报14日讯)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初審通過「銀行法」部份修正草案,本國銀行轉投資上限從資本額的40%修正為淨值的40%,預估未來銀行轉投資能量可增加4000億到5000億,有利國銀海外併購布局。
為了協助金融業打「亞洲盃」,提升銀行業海外併購能量,金管會提案修正銀行法相關條文,放寬銀行轉投資上限,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現行規定銀行轉投資上限為資本額40%,無法反映其營運能量,因此本次修正為淨值的40%,將可大幅提高轉投資能量。
 
曾銘宗說『尤其我們現在要讓他去國外併購,若改為淨值40%,我們的銀行到國國外併購能量大概可增加4000到5000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