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清明节前夕,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组织青年法官到革命烈士陵园祭扫英灵,缅怀先烈,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捍卫法律尊严。
图1、2均为:4月3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青年法官在革命烈士陵园向烈士墓碑祭献鲜花。
图3、4均为:4月3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青年法官在革命烈士陵园祭扫英灵。
图5为:4月3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青年法官在革命烈士陵园重温法官誓词。
摄影:吉 喆 、种法亮
单位: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7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