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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要聞

山东枣庄市中区人民法院履行司法职责效果明显

(本报讯)2014年,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积极履行司法职责,取得明显效果。全年共审结和执行各类案件7906件,标的额10.6亿元,发挥了司法的功能与作用,为全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围绕区委重要决策部署,制定并落实了服务“全区省重点建设项目”、“六个市中建设”等实施意见,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发展大局,确保区委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全力服务市属工业企业改革改制,走访属地化管理企业30余家,接待职工来访600余人次,对市属企业属地化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问题,及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积极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沟通,争取支持和指导,设立了全市基层法院首个破产清算庭,倒排工作日程,加快审理进度,在抓好市肉联厂破产资产处置的同时,审查并受理了14家企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部依法宣告破产清算。全力保障工业经济发展,共审结和执行涉企纠纷2260件,标的额1.6亿元,对发展前景广阔的涉诉企业,加大调解力度,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最大限度盘活存量资源,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服务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合作金融调研,提出妥善处理农民合作社、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审理意见,圆满调解了51户村民诉某村委会等一批土地承包经营案件,保障了基层农村的稳定发展。
 
作者:种法亮
单位: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研究室(27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