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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娛樂

年代世足轉播案 智財法院審理

(本报2日讯)年代電視聲請世足轉播不斷訊,遭台北地院駁回,提出抗告。高院今天認定抗告案應為智財法院審理,移轉智財法院。

愛爾達獲世界足球總會FIFA授權為本屆世足賽台灣總代理,愛爾達將「有線電視、無線電視、衛星電視」的轉播權利轉授權給年代電視,但不包括與愛爾達有競爭關係的「數位有線電視」。

年代公司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緊急處分,主張為了觀眾權益,要求愛爾達在6月26日之前,不得中斷供給年代世足轉播訊號,北院裁准;年代又進一步聲請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在世足賽事結束前,愛爾達不得中斷供給年代的世足轉播訊號。

台北地院6月24日傍晚傳喚兩造出庭陳述意見,雙方在庭上對於這次授權交易金額是否含稅,以及訊號傳輸和傳輸轉換系統業者凱擘大寬頻等問題,爭得臉紅耳赤。法官審酌後,6月26日駁回年代聲請;年代不服裁定,提起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傍晚收案,分案前,經審酌6月16日新公布的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認定本件抗告案為專業案件,應由智財法院審理。今天上午經庭長確認後,將抗告案發還北院;北院將本案送交智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