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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新聞

南韓希傑會長李在賢涉嫌逃稅判4年徒刑

(本报/国际中心讯)南韓希傑集團會長李在賢,涉嫌貪污公款、瀆職和逃稅,今天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處四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兩百六十億韓元。

媒體引用法院消息報導說,上世紀一九九零年代中後期,李在賢涉嫌透過經營數千億韓元的秘密資金,偷稅約五百四十六億韓元,他還涉嫌貪污九百六十三億韓元的公款,瀆職資金達五百六十九億韓元,李在賢於去年七月被檢方起訴。

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告利用自己的地位,損害了希傑集團的企業形象。考慮到其罪行規模、被告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社會責任,法院決定從嚴判處。不過,由於患有腎功能障礙症的李在賢,沒有逃走的可能,因此沒有將其當庭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