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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焦點

開放勞退一次領 勞動法修法新制

(本報訊)勞退新制有重大變革!勞工未來領勞退新制退休金時,可以選擇一次領或按月領,954萬名勞工可因此受惠,勞動部已拍板定案修法,全案將在6月前送行政院審議。

勞退新制2005年上路,雇主每月幫勞工提繳薪資金額的6%到個人退休金帳戶中,勞工也可另選自提6%。依現行法令,勞工年滿60歲、新制勞退年資15年以上,帳戶累積的退休金只能按季月領而無法一次領。

若以平均餘命83歲來計算,勞退新制的勞工,得從60歲起按季每次領取3個月退休金,直到83歲,不能像勞退舊制一筆領回。許多勞工憂心,若活得不夠久,辛苦一輩子累積的退休金成了遺產,根本無福享用,多年來紛紛要求放寬規定。勞動部近日找來勞資雙方、學者討論,確認修法方向,讓勞退新制開放自由選擇「一次領或月領」。

        勞動部官員解釋,原本的規定,是擔心勞工退休領一次金,若因投資不當,或被子女等人拿去花用,退休老本恐不保。但幾經討論,勞保年金已上路,勞工至少有一份保障,若家中突有緊急開銷,可由勞退新制帳戶這筆錢支應,才同意修法開放一次領。

若以月薪3萬5000元勞工來說,適用勞退新制30年,以投資報酬率3%估算,60歲退休時新制帳戶中累計126萬元,即可一次領回,若想月領,每季可領2萬919元,直到83歲領完為止根據統計,勞退新制目前開戶已達954萬戶,常態提繳戶數約580萬戶。

勞動部官員也提醒,新法上路後,勞工不管是選擇月領或一次領,經勞保局核付後,就不能再變更,且此次修法無法追溯既往,根據統計,勞退新制上路後,全台有近600名勞工經勞資雙方約定把舊制年資結清,把退休金存入新制帳戶中,28人已經開始按月領退休金,這28人未來將不得選擇一次領。另外,這次修法還包括將開放勞退自提6%的部分可以自己選擇投資商品,但若自行選擇,就無法享有政府保障收益率;另外也新增勞退新制帳戶不得供做抵押、擔保或強制執行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