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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焦點

檢察總長黃世銘有罪請辭 馬總統批准

                                      
(本报讯)總統府3日公布總統令,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黃世銘被控洩密等案,台北地院日前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判刑1年2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黃世銘履行承諾,得知遭判決有罪後,隨即聲明辭去檢察總長職位。

總統府日前宣布,提名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顏大和接任,但立法院尚未行使人事同意權。

黃世銘的任期到4月18日,將先由法務部指派一名資深的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代理剩餘的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