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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論壇

立法院初審 支付命令無確定判決效力

(本报讯)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5日初審通過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支付命令確定後僅有執行力,沒有確定判決效力。 

 支付命令是快速解決債權人和債務人問題的工具,卻衍生出核發寬鬆、送達過程屢傳弊端等問題。詐騙集團向法院聲請1張支付命令,就有可能讓不知情民眾揹上莫名債務。 

 提案修法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林國正表示,詐騙集團利用民眾欠缺相關法律知識,多未能在20日的法定不變期間內提異議,詐騙集團就持確定支付命令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他表示,依據現行民事訴訟法規定,確定支付命令實務上解釋包括確定判決效力,雖然被害人能提起再審救濟,但再審訴訟要件嚴格,實際獲得救濟的被害人屈指可數,因此提案修法。 

 初審通過條文增訂,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此外,詐騙集團假藉債權人名義,向民眾濫發支付命令,僅空言泛稱有積欠貨款或借款,卻未釋明債權是否存在或提出相關憑據。初審通過條文也明訂,債權人的請求應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