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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論壇

【立法院三讀】護照碼諧音不吉利打折換發

(本报讯)立法院院會22日三讀修正通過護照條例,未來護照號碼諧音不吉利,像是出現尾數4(諧音「死」),申請換發將減徵規費,替民眾省荷包。 

 護照號碼尾數若是出現4、748,令人感覺毛毛的,現行法規原本就可以花新台幣1300元重辦,修法後減徵規費。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規劃減半至650元。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訂,護照自核發之日起3個月內因護照號碼諧音或特殊情形經主管機關同意換發者,得予減徵規費。 

 此外,目前護照效期為10年,遺失補發效期為3年,民眾反映過於嚴苛,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放寬至5年。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另增訂,若最近10年內以護照遺失、滅失為由申請護照達2次以上;在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污損或毀損護照;將護照出售他人,或為了擔保、抵債而交付他人,護照效期縮短至1年6個月以上3年以下。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也提高罰則,明訂買賣護照;以護照抵充債務或債權;偽造或變造護照;使用偽造或變造護照,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0萬元以下罰金。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訂,將護照交付他人或謊報遺失以供他人冒名使用;冒名使用他人護照,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