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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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焦點

台南官員不進議會 市民控告違法

       
(本报讯)多名台南市民24日在議員陪同下前往台南地檢署,按鈴控告市長賴清德及市府一級主管,認為他們不進議會已構成違法。 

 約有數十名民眾24日上午在議員洪玉鳳、王家貞、林燕祝、蔡淑惠、李中岑等人陪同下,到台南地檢署按鈴,隨後遞交準備好的告發狀,希望檢察官介入調查賴清德與市府官員不進議會一事。 

 告發狀中指出,台南市議會在4月22日召開定期大會,依地方制度法第48條、第49條規定,賴清德及市府一級單位主管、所屬一級機關首長均應到會施政報告、業務報告及備詢;但賴清德未經請假,只為配合不進議會的違法亂憲宣示,率市府主管到新營區召開市政會議,行不進議會受監督之實。 

 告發狀中指出,賴清德以個人政治利益考量,廢弛市長應盡義務,造成市政空轉、預算執行無法監督、墊付款案無法通過、憲政體制遭戕害的憲政危機等災害;已觸犯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 

 按鈴申告者之一的南瀛脊髓損傷關懷協會成員陳美琪表示,原本市府同意要添購的無障礙巴士,但後來都不了了之;希望市府和議會之間趕快協調,把一些該有的社福及該審查的東西趕快完成,不要造成延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