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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焦點

法院支付令變相擾民 民團陳情

(本报讯)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靜宜大學法律服務社,26日到台中地方法院大門表演「打倒支付命令巨獸」行動劇,凸顯支付命令弊端。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劉家榮說,現行支付命令只要債權人敘明理由和積欠金額寄到法院,法院不需調查內容是否屬實,也不須辯論,就會寄支付命令給債務人;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20天內提異議,支付命令失效,否則與確定判決有一樣效力,面臨背債並被強制執行;被害人就算提再審,成功機率也相當低。 

 受害者阿南(暱稱)現身闡述自身遭遇,他說,自己是一家中小企業的負責人,跟阿輝(暱稱)的公司常有生意往來。阿輝偽刻自己與另一家往來廠商的印章,替公司開出的支票背書週轉借款,最後還是跳票。 

 阿南表示,剛好公司搬家,原營業地址無人收受文件。此時支付命令寄存送達,並超過20天異議期間而確定,債權銀行就依此聲請強制執行。 

 經過漫長的等待,台灣高等法院判決阿輝偽造文書罪確定,阿南提出第2次再審聲請。台中地院以再審應在支付命令確定後5年內提出,駁回再審聲請。 

 劉家榮指出,阿南是無辜的犯罪被害人,卻因為法院浮濫核發支付命令,草率執行送達程序,導致公司帳戶被凍結,財務損失慘重,一生辛勞化為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