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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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焦點

消防裝備老舊 消防署籲地方共同改善

                      
(本报讯)消防署25日說,呼籲地方政府應本於職責並優先編足消防預算,讓第一線打火弟兄有良好裝備與充足人力,執行救災救護任務,並保障消防員安全。 


 媒體報導消防裝備老舊待換新及消防人力不足等議題,內政部消防署表示,消防裝備著重平時清潔維護保養,以延長使用壽命,若消防裝備器材有老舊損壞,消防人員應循機關內部報修或汰換程序處理,讓裝備正常使用。 

 消防署已函請各縣市政府消防局應落實執行消防車輛及裝備器材管理維護工作,並保持良好堪用狀態。 

 消防署說,各地消防局也會加強檢視消防車輛、裝備器材堪用情形,積極向地方政府爭取預算汰舊換新,以利救災任務。 

 消防署瞭解部分地方政府財源不足困境,已向行政院申請專案經費並於2月10日獲同意補助地方政府新台幣1億3680萬8000元。 

 補助購置個人用救命器2702具讓外勤人員每人1具、熱顯像儀369具及五用氣體偵測器123具,此外,也研擬「精進消防救災裝備器材4年中程計畫,規劃補助各地方政府充實個人用救命器、熱顯像儀、空氣呼吸器、五用氣體偵測器、A級防護衣等10項救災裝備 器材,正報行政院審核中。 

 消防署表示,為補充消防人力,已要求擴大警大、警專2校招生名額及消防署訓練中心容訓量,不是屬消防法定任務部分,除由地方政府協調回歸所屬各機關外,也會持續協請各主管機關適時檢討業管法令,規劃委由民間團體辦理,避免影響消防勤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