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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生活

勞健保法定補助 新北市還清了

(本报讯)新北市政府改制升格後,需負擔部分勞健保費法定補助金額,共計新台幣254億元,新北市逐年編列預算,在今年1月全數清償完畢。 

 新北市政府改制升格後,依清償計畫,需負擔民國97年度起至101年6月止的部分勞、健保費法定補助金額,總計高達254億元。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長謝政達接受媒体訪問時指出,這些勞保及就保保險費補助款部分,是各直轄市依規定補助被裁減資遣繼續投保被保險人、有一定雇主被保險人、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等勞保費及就業保險費,總計補助新北市約135萬5000名勞工勞保、就保費。 

 他說,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款部分,則補助公、民營事業、機構的受僱者、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的健保費,總計補助新北市約128萬3000名勞工健保費。 

 謝政達說,如果以新北市人口396萬人計算,對全體市民的補助比率分別為34%及32%。 

 新北市政府6年來逐年編預算,並按期償付,至今年1月下旬,已全數清償完畢。 

 謝政達說,由於過去坊間傳言勞保基金瀕臨財務危機,加上健保基金空洞化,導致部分民眾擔憂勞、健保財務惡化,而新北市政府6年來均逐年足額編列預算並依約按期還款,堪稱地方政府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