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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侵华记录

日战犯【齐藤清】自供:残杀山东平民 在大明湖附近强奸妇女

          
山东省档案馆8月21日公布了第七名日本战犯齐藤清在山东犯下的部分罪行。

  战犯齐藤清情况介绍:

  日军济南警备队 军官

  在济南所犯罪行摘要:

  该犯供称:在1944年1月上旬,下令在济南市外黄台北方射杀3名八路军战士。

  1944年2月下旬,该犯在集体指挥下在济南市外马鞍山附近斩杀2名宗教界人士。同月,该犯在其上司的指挥下在城外警察署内严刑拷问并杀害6名和平人民。

  1944年3月,该犯在上司的指挥下在济南宪兵分队射杀2名八路军工作人员。

  同月,该犯下令在市内铁路工厂严刑拷问并杀害2名和平人民。

  1944年4月,该犯亲自逮捕了20名和平人民并监禁在了警卫队的留署所十天。

  1944年5月,该犯下令在市外严刑拷问并杀害1名和平人民,在市外火药厂分哨严刑拷问并杀害1名和平工人,在市外无影山分哨酷刑杀害1名农民。

  1944年6月,该犯在上司的指挥下在济南宪兵分队严刑拷问并杀害3名八路军工作人员。

  1943年2月至1944年6月,该犯亲自逮捕了十五名和平人民并监禁在了警卫队的留署所两天至三天。

  1944年3月,该犯受上级领导命令逮捕了1名八路军干部并监禁在警卫队的留署所一周。同月,该犯在大明湖附近强奸妇女1名。

  1944年1月至1944年4月,该犯下令在东门分哨逮捕了96名和平人民并进行监禁;在南门分哨逮捕了48名和平人民并进行监禁;在3分哨逮捕了144名和平人民并进行监禁;在10分哨逮捕了144名和平人民并进行监禁;在11分哨逮捕了94名和平人民并进行监禁;在12分哨逮捕了12名和平人民并进行监禁。

  1944年6月,该犯下令在二大马路普利门逮捕了1名八路军工作人员并进行监禁。

  1944年1月至6月,该犯指挥日军在济南南门分哨和东门分哨盘查讯问和平居民几十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