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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術

松菸文創 談到權利金 台北文創推說再研究

(本报讯)台北市文化局長倪重華任召集人的台北文創大樓專案小組,30日與台北文創代表召開首次會議,希望針對「社會觀感不佳」的BOT合約細節,進行「增補協議」談判。針對外界最質疑的廠商進駐類型、租金與權利金不合理,在權利金部分,台北文創仍盼再研究。 

 松菸文化園區BOT案由富邦、台灣大哥大合資的台北文創公司得標,但號稱「文創」大樓,卻有商場、旅館、商用出租辦公室進駐,租金又比附近場地高,屢遭外界詬病。 

 權利金部分,除土地租金《促參法》有明文規範,13億開發權利金、每年營業總收入0.5%營運權利金,北市府目前只分別拿到2.7億與56萬,外界認為太低,因此2014年曾與台北文創進行增補協議談判,希望提高。 

 文化局說,當時台北文創提出以旅館年營業額0.6%作為新增項目「文創回饋金」,預計50年多支付4.5億元給北市府。不過,隨著柯市府上任,此次組成專案小組,就是希望能和台北文創針對權利金談判。 

 昨參與會議的北市法務局長楊芳玲說,一開始台北文創代表試圖解釋當初為何會這樣訂權利金,但市府強調,不要再花時間討論,應考量社會觀感做調整。台北文創接受此說,雙方才繼續。 

 不過,會後倪重華雖重申權利金應該整,台北文創總經理李震華仍態度保留說,因跟市府已做過一次議約,會再帶回去研究。 

 台北文創發言人劉麗惠則表示,截至1月底,已繳納土地租金、營業稅、文創回饋金、營運權利金共4.12億元給北市府。他強調「只有誤解、沒有委屈」,會持續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