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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生活

鼎王坦承無製鹽工廠 開罰380万新台币

(本报讯)鼎王麻辣鍋繼上週遭罰百萬元後,今天(5日)又被開罰百萬;同集團鹽選燒肉被開罰180萬。鼎王執行長陳世明接受台中市衛生局調查時,坦承沒製鹽工廠。台北地檢署表示,鹽選燒肉原本就在鼎王案偵查範圍內,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不便說明偵辦內容。

鼎王餐飲集團旗下鼎王麻辣鍋上週因廣告不實及食材宣傳療效遭開罰共新台幣100萬元。鼎王旗下鹽選燒肉再被週刊爆料,業者聲稱斥資千萬打造製鹽工廠,經過繁複的工法加入法國松露製成的「鹽之鑽」也是假的,台中市衛生局今天請鼎王集團執行長陳世明說明。

台中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邱惠慈指出,業者在調查中坦承,並沒有如宣稱有斥資新台幣千萬元打造的製鹽工廠,也無法舉證使用的鹽含鈉量更低,至於是否摻有松露還要進一步調查;而廣告宣稱的「鹽之鑽」專利,鼎王並未取得。

衛生局指出,鼎王集團在調查中提供了進口鹽的進口資料,不過,由於鼎王在8個網址及菜單上均有廣告不實的內容,所以依一違規行為一罰的原則,9個違規行為共開罰180萬元。另外,對於鼎王集團未據實提供資料,再開罰100萬元,今天共被罰280萬元,加上之前處罰的100萬元,鼎王集團已被處罰380萬元。

台中市副市長蔡炳坤下午指出,在鼎王麻辣鍋部分,業者有很多隱瞞,從一開始說原料在烏日廠做分裝,其實是在未登記的霧峰廠分裝,業者提供資料不實在,造成稽查困難,甚至說原料從高雄來的,市府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47條規定,開罰100萬元。蔡炳坤說,如果未來業者在流程上還有隱瞞,市府還會重罰,甚至根據規定,如情節重大還可予停業或歇業處分。

鼎王餐飲集團下午發布澄清稿指出,有關「鹽選輕鹽風燒肉」佐料「鹽之鑽」,所採鹽品確是經過鼎王悉心嚴選,採用高品質及高純度的鹽品,以期給予消費者良好的口感體驗。

鼎王指出,但媒體報導有關「鹽之鑽」佐料鹽品在網頁描述上有所逾越的事項,鼎王在行政管理方面,確有疏誤,表達誠摯歉意,但鼎王絕無藉此獲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