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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娛樂

吳宗憲掏空案判刑



[TVBS]綜藝天王吳宗憲因為涉嫌跟上櫃公司聯明行動科技董座勾結,利用假交易掏空聯明3千多萬資產,台北地方法院最新判決結果,依照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11月,緩刑3年,但須支付公庫300萬元,吳宗憲事後則發聲明澄清,表示這次官司自己是遭到朋友無辜牽連,還以父母為名立下重誓,而緩刑的原因,外傳竟然是跟他在金曲獎上的表演有關。
記者(2013.1.16):「來開庭的嗎?」藝人吳宗憲:「哎呀,我跑錯了。」記者:「那你怎麼會來?」藝人吳宗憲:「沒有,來證明你們報導是錯誤的。」
之前才說自己絕對沒有捲入假交易掏空案,綜藝天王吳宗憲27日就因為涉嫌「假交易、真借貸」遭到法官判刑,判決書寫到,吳宗憲2009年投資阿爾發公司生產LED,但明知公司無法穩定生產商品,還和上櫃的聯名科技公司董事長簽訂假採購合約,並把錢挪為個人使用,涉嫌侵占資金1千多萬。
因此依違反證券交依法,判他1年11個月,緩刑3年,而他能獲得認罪協商,外傳是因為這段影片。「金曲獎典禮片段」:「我們兩個人,一起拿著一把小雨傘。」
金曲典禮上大秀台語組曲,吳宗憲演出大獲好評,收視率衝上8.21,成晚會亮點,傳出檢察官因為對這段影片印象深刻,罕見的讓吳宗憲認罪協商,不過說法隨即遭到否認,表示是因為檢察官認為吳宗憲還能表演,能在演藝圈賺錢還債,才判他緩刑,但須支付公庫300萬元。記者(2013.1.16):「他現在是要去說明嗎?」藝人吳宗憲:「I love you。」
吳宗憲事後則發聲明澄清,表示這次官司是遭到朋友無辜牽連,自己不會做毀損名節的事,還以父母為名利下重誓,相信法律會還自己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