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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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農業

自經區農產內銷 擬排除10%免稅優惠

(本报讯)引發許多爭議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日前已經排除了爭議最大的土地徵收,昨天(24日)農委會和國發會共同宣佈,自經區內生產的農產品、以後內銷國內、也將排除10%的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優惠,減少對本土農業的影響。不過學者最擔心的,還是開放中國農產品進入自經區,未來可掛MIT品牌內外銷,將衝擊台灣農業。 經過了五場公聽會後,農委會和國發會再度對「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進行修正,除了之前已經刪除了土地徵收的所有條文,也將再修正第33條,將自經區內外國企業生產的所有農產品內銷國內時,全數排除10%的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優惠,減少對本土農業的影響。不過對於農業加值,開放了原本管制進口的830項中國農產品可進入自經區,產品輸出享關稅優惠,還可掛MIT品牌內外銷,還是讓學者很憂慮。

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表示,進口各式各樣國外的農產品,只要加工出口就可以說是台灣出口,某種程度其實是去否定掉了台灣品牌,台灣的在地經濟,這是我們覺得 最沒有辦法接受的,但農委會主委陳保基一再強調,示範區政策並未放寬輸入原料之檢驗檢疫規定,而且台灣許多原料一向都大量依賴進口,對本土農業的衝擊不會更大。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说,現在就每年進口四萬噸的蘿蔔,而且是可以核淮大陸的蘿蔔進來的,珍珠奶茶所有的茶葉都是進口茶葉,不要一直去想這個開放就會造成災難,自由經濟示範區不會比現在的狀況更壞。

國發會主委 管中閔表示,原來規定不讓進的東西,還是不會讓它進來,所以並沒有開任何後門另外,動保團體關心發展觀賞魚產業應兼顧保育,在47條,也將「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限縮為「觀賞水族動物」,中央也從地方政府收回審核權,以便更嚴格來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