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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政策

陸委會:兩岸簽協議 國會程序更嚴格

(本报讯)行政院陸委會日前公布一份民調,超過7成的民眾認為「政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有助提升兩岸協商的公開透明與國會監督,陸委會認為「政院版」已納入民意的重要看法。陸委會並強調,「政院版」合憲、務實、可行,且能維持兩岸和平穩定關係,尤其在比較台灣與外國簽署行政協定的程序後,會發現兩岸簽署協議的流程不僅更嚴格,也更尊重國會。
兩岸服貿協議引起紛爭,隨後衍生出兩岸協議監督議題。據陸委會統計,目前新訂專法有8個版本、修改兩岸條例有5個版本,總共13個版本正在立法院等待審查;其中最受關注的是陸委會提出的「政院版」,以及涵蓋多數民間版本內容的立委「尤美女版」。
陸委會副主委吳美紅7日受訪表示,政院版草案符合憲法對兩岸關係的定位、符合憲政體制與權力分立原則、尊重國會監督並兼顧民眾的知情權,以及協商可以務實運作等精神。
吳美紅說:院版的條文其實是建構在一個合憲、務實、可行,讓兩岸能夠持續地交流,讓兩岸的協商能夠持續制度化運作,能夠維持兩岸的和平穩定關係的監督專法。
吳美紅並對比兩岸簽署協議以及台灣與外國簽署行政協定的差別,她指出,台灣目前對外簽署行政協定,若不涉及法律修正,是生效後才送立法院查照;換句話說,兩岸之間的協議已有更加嚴謹的國會監督規範。
吳美紅說:對外的行政協定是先生效再送立法院查照,所以兩岸協議在這個部分事實上是更嚴格、更慎重、更尊重到國會的監督,因為它是在完成相關程序後才能換文生效。

吳美紅指出,根據陸委會委託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所做的最新民調,有超過7成的民眾認為政院版的「四階段溝通機制」及「國安審查機制」有助於提高協商的公開透明、公眾參與、國會監督及保障國家安全。吳美紅說,政院版已納入民意的重要看法,希望能儘速完成立法,讓協商有序運作,兩岸也能持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