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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政策

金管會:陸企放款風險 雙管齊下控管

(本報15日訊)金管會表示,因應銀行對大陸授信發生逾放情況,銀行應採行適合當地的債權確保措施,例如,事前可強化備償專戶或用應收帳款確保;事後做好債權管理,管理資金用途。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大陸有2大風險,首先是影子銀行包含租賃公司、信託產品,金管會已經密切注意相關的議題;其次就是大陸不動產房價下滑的風險,尤其是二線城市的不動產。

金管會自去年下半年就觀察後續發展,包含大陸經濟成長率、系統性的風險,並請金融研訓院、中華經濟研究院與元大寶來經濟研究院協助金管會追蹤。曾銘宗說,但目前為止,尚不會造成系統性的風險。

根據金管會統計,本國銀行對大陸地區的授信、投資跟資金拆存的總額度為新台幣1.75兆元,占淨值倍數較約為0.68倍。而倍數較高的有永豐銀、北富銀、兆豐銀、第一銀行、台新銀與日盛銀。

金管會表示,目前國內的授信有擔保約4成、無擔保約6成;國際金融分行(OBU)授信約8成是沒有擔保,大陸企業的部分,有擔保約28%、無擔保約72%。

曾銘宗表示,過去金檢確實發現,銀行對大陸企業的授信,有迷信上市地點的情況發生,因此金管會對大陸企業授信前10大銀行的OBU專案金檢以及風險控制。未來金管會也會要求銀行要加強事前的徵信、做好債權確保及事後債權的管理。

曾銘宗表示,銀行應該要做好適合當地強化債權確保措施。以大陸地區為例,土地大部分都是國有,比較難作為擔保,因此銀行應設有專戶管控,像是設備出租就會產生租金,納入專戶當中,控管現金流或將應收帳款做確保等。

金管會官員表示,OBU授信,若授信對象當地有分行,銀行應該訪廠;若是當地沒有分行,也要有徵信的管道,例如產業分析、調查、財部報表、營運狀況調查等來確保債權。

曾銘宗指出,確實也發現有些點電子業向本國銀行借錢,再轉借給陸資企業,金管會會列入未來金檢的重要項目之一。

官員表示,如果電子業向本國銀行借錢,再轉借給大陸企業,就是違反契約中的資金用途,銀行基於放款後的債權管理,可以要求相關企業增提擔保、強化債權,必要的時候抽回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