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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焦點

新北市:儘速將普安堂4處登錄為歷史建物

[記者李易峻/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今(20)晚發佈新聞稿指出,雖然文化部對普安堂一案的態度丕變,但「沒有辦法,文化部是文資解釋機關」,只好依文化部昨天的最新函文要求,儘速完成登錄普安堂的「舊堂現存正身壁面」、「外山門」、「石砌步道」、「山壁石刻」為歷史建物程序;新莊慈祐宮主委陳圓光今晚受訪時回應說,「只能尊重」!

文化局強調,尊重法院的判決與執行,普安堂案在文化部與新北市政府的努力下,具有文化資產價值的部分沒有遭到破壞;此外,市府於去年召開古蹟審議委員會,建議將「舊堂現存正身壁面」、「外山門」、「石砌步道」、「山壁石刻」等普安堂具有文資保存價值的建築部分,取得土地的所有人同意後登錄為「歷史建築」,文化部針對此案的附帶決議為「尊重地方政府審議結果」。

文化局表示,對於文化部函文要求逕行指定普安堂舊堂的「舊堂現存正身壁面」等4個部分為歷史建築,雖然這個要求與文化部以往回覆的內容,明顯有差異,等於不需要取得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也違反當初市政府的行政處分,但「沒有辦法,文化部是文資解釋機關!」因此,經內部研商,只能依據文化部最新的函文,儘速完成登錄的程序,至於要如何的符合行政程序法,則將與法制局進一步的研商適法性。

新北市政府於去年330日召開古蹟審議委員會,建議普安堂的「舊堂現存正身壁面」等具有文資保存價值建築部分,取得土地所有人的同意後,登錄為「歷史建築」,本來就符合立法精神,其餘建物為民國68年後的建築,無文化資產保存價值的部分,則尊重法院定讞的判決;文化部也認為,文資範圍外的建物處分,應該尊重法院定讞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