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杜孟坤/臺北報導]
臺灣在野黨“立法委員”提議,就兩岸簽署協議、陸資來臺投資修法,臺灣當局大陸事務主管部門“陸委會”19日表示,現有機制有明確規範,不需要另外修法。
民進黨籍“立委”鄭麗君等人19日指出,在審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前,應先完成“經貿自由化衝擊影響評估法”等法規。
“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美紅在例行記者會上回複提問時表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對陸資來臺投資有明確規範,現行制度運作良好,沒有必要另立陸資來臺投資條例。
[記者杜孟坤/臺北報導]
臺灣在野黨“立法委員”提議,就兩岸簽署協議、陸資來臺投資修法,臺灣當局大陸事務主管部門“陸委會”19日表示,現有機制有明確規範,不需要另外修法。
民進黨籍“立委”鄭麗君等人19日指出,在審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前,應先完成“經貿自由化衝擊影響評估法”等法規。
“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美紅在例行記者會上回複提問時表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對陸資來臺投資有明確規範,現行制度運作良好,沒有必要另立陸資來臺投資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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